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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2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12-07 08:37|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作者:政策与改革司|编辑:富农业|点击: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环境。近年来,我部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7、2018年,中央财政通过我部部门预算安排经费支持100个试点县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是出台专门扶持政策。2018年11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计划到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扶持10万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9年6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前,力争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实现更多的集体经济薄弱村有经营收益、有成员分红 

  三是各地出台扶持措施。实践中,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青海省出台《关于实施全省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集体股份分红型、盘活集体资产型、利用集体资源型等7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浙江省印发《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根据各地发展水平提出了不同的目标,力争到2021年底,经济发达县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他县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按照有关部署,推动建立中央、地方共同投入机制,每年补助约2万个村,并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到2022年争取累计扶持约10万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感谢你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  010-59191242 

    

                                    农业农村部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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